“法官,之前调解协议明明说好了寒、暑假孩子可以跟我一起生活的,可是现在她连孩子的面都不让我见。”
2024年2月5日,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临口人民法庭接到一通来自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杨某的来电。
吴某与杨某经人介绍认识,自愿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共同生育一女,后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双方未能较好沟通,长此以往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吴某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就离婚后子女抚养、经济补偿等进行沟通,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结束与杨某的通话后,承办法官马上致电吴某了解情况,结果吴某态度很强硬,表示拒绝沟通。“大过年的整这一出,如果这件事情不解决,这两家人怕是年都过不好。”承办法官说着,并在心里做了一个决定。
正值年前,万家团聚的日子,承办法官来到吴某家中。“案子都已经结了,你们还来干嘛?”吴某的语气并不友善。“案子是结了,但是事还没了嘞。我们接到杨某的电话,所以想来跟你了解一下情况。你也不是不讲理的人,怎么不肯让他见孩子呢?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误会?”法官耐心地解释道。
“他自己不给钱,还想见孩子,做梦。”原来,并不是吴某故意刁难,而是法院出具调解协议后杨某并没有按照协议向吴某支付补偿款。
了解到这个情况后,承办法官当着吴某的面拨通了杨某的电话。“现在马上要过年了,家家户户盼团圆,我知道你也想孩子,但协议履行都是相互的,你男子汉大丈夫说话要算话哦。”最终,在法官真诚引导下,杨某把调解协议约定的补偿款付给了吴某,而吴某也答应自己不会再阻拦杨某与孩子见面。
“真的非常感谢您,要不是您主动做工作,我也不能这么快就拿到钱,现在我也不用再去法院申请执行了,谢谢。”
走出吴某家门时,承办法官看着门口挂着的一对大红灯笼心想,“这下大家都能过个好年了!”
通道法院临口人民法庭积极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及时跟进案件履行,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防止“一案结多案生”,有效减轻了人民群众诉累,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