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全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暨调解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会上,省委政法委宣读了全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单位的表彰决定并为获奖代表颁奖。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荣获全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单位,全省仅有4家法院获此殊荣。
近年来,通道法院针对民族地区矛盾纠纷多样化、复杂化、易激化、调处难度增大等问题,将“侗款、鼓楼、侗语、寨佬、侗年”侗族民俗民情融入调解,创新“‘侗’情调解五融入”工作法。
一、融入“侗族款约”,实现公序良俗促和促稳。通过找准“侗款”与法律的契合点,在农闲季节、“大戊梁”“三省坡”歌会等侗族传统节日集会上向群众“讲款”,用“款”讲法、用“款”评理,形成了“编款融法,讲款宣传,用款止争”的“法律+侗款”解纷模式,让更多“磕磕碰碰”通过良俗解决,从根源上解开矛盾结节。
二、融入“鼓楼驿站”,实现隐患信息先知先觉。依托侗寨鼓楼,创建“融治理”中心“鼓楼驿站”,全面摸排掌握社情民意和纠纷隐患,做到“未到家门先晓家事”。以和群众“唠嗑”“拉家常”,将群众“小情大事”入账处理,形成“由唠嗑变排查、由攀谈到化解、由商议解疑难、由提醒促和谐”的主动化解纠纷“全链条”。
三、融入“侗汉双语”,实现民言民语互谅互让。组建“双语”审判团队,推行“双语巡回法庭”,以“流动法庭”形式在群众家门口、矛盾现场开展双语巡回审判,邀请司法、综治、社区等工作人员参与调解,建立起“多元调解优先,司法审判兜底”的解纷模式。
四、融入“寨佬乡贤”,实现纠纷解决联动联调。充分发挥“寨佬”“乡贤”熟悉民俗民情,在当地有威望,说话有份量,群众肯信服的优势,在11个乡镇挂牌成立“乡贤调解室”,吸纳社会威望高、熟悉侗族习俗的“乡贤”“寨佬”为特邀调解员,实行“三方联调”,形成了“群众说事、‘寨佬’说理、法官说法”的纠纷化解新模式。
五、融入“侗年侗节”,实现化解跟踪闭合闭环。充分利用“侗年节”等侗族传统节日,与当地党委政府、司法所、派出所在节日现场开设“一站式”巡回矛调中心,让“矛盾一线解,诉求不过夜”。对已化解的矛盾纠纷,与双语法官联合回访,确保矛盾纠纷“彻底销号、不留隐患、清仓见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