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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周报》:通道法院争先创优见成效 传承“转兵精神” 实现法院工作“大转兵”
作者:曾雨田  发布时间:2021-07-02 17:42:41 打印 字号: | |




法制周报·新湖南记者 曾雨田


实习生 辛航 通讯员 刘沁


通道侗族自治县,溪边河上随处可见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风雨桥。80多年前,红军从风雨桥上走过,在通道召开了一场关系中国革命前途的会议。会议决定:通道转兵,西进贵州。


这一转,不仅为危在旦夕的红军找到了通道,更转出了挽救中国革命的大空间,为遵义会议的胜利召开,创造了关键性的前提条件。


近年来,通道人民法院牢记“实事求是、敢于斗争、独立自主、勇于担当”
的“转兵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凭着吃得苦、霸得蛮、耐得烦的劲头,争先创优,荣获了9项国家级荣誉和7项省级荣誉,实现了法院工作的“大转兵”。


法庭开在吊脚楼


今年6月8日,通道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不过庭审地点不是在法庭里,而是在当事人所住的侗寨吊脚楼里。为了方便当事人,法官驱车70公里山路,把法庭搬到了被告家中。


钻过吊脚楼的木隔板,爬上木梯进入堂屋,几张桌子、几把椅子,审判员、书记员、原告、被告及委托代理人各就各位,组成了一个简易的巡回法庭。国徽高高悬挂在木隔板上,给屋内增添了几分威严。


“现在开庭!”上午10时许,在该案承办法官、通道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吴川义的主持下,案件准时开庭。


据了解,原告龙某某与被告杨某某系经自由恋爱后登记结婚,婚后没有生育小孩,领养了一个女儿。但是一次意外,丈夫杨某某的脊椎被压断造成下半身瘫痪,只能依靠双手或轮椅小范围内活动,常年居家,不能外出。此后,两人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夫妻关系产生隔阂。龙某某便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杨某某离婚。


受理该案后,民事审判庭的法官得知被告杨某某身体不便,无法外出,当即决定采用巡回法庭的方式上门开庭。庭审开始前,承办法官对原、被告分别进行了调解谈话,有效地安抚了原、被告的激动情绪。庭审中,原、被告作了充分的陈述、举证、质证、辩论,庭审历经1个多小时顺利结束。承办法官考虑到被告的身体实际情况,且双方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仍有和好的希望,遂判决不准离婚,挽救了这个特殊的家庭。


为方便少数民族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通道法院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工作,法官走出机关,变被动受案为主动服务,变坐堂办案为上门办案,实现最大限度的便民。近3年来,法院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巡回审判135件,邀请执法监督员监督执法42人次。


双语法庭拉近与群众的距离


“在侗族聚居区,不说侗语老百姓觉得你不亲切。使用侗语交流更能拉近群众与法院的距离。”吴川义是通道法院的一名双语法官,在跟当事人交流时,他会根据当事人的语言习惯,随时转换侗、汉两种语言。


据悉,通道县位于湖南最南端,侗族人口占78.3%,大部分村民以侗语为主。针对这种情况,通道法院建立3个双语法官培训基地,培养双语法官(侗语+汉语),注重对干警进行侗语和侗族风俗习惯的培训。积极开展双语法庭,将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到侗族村寨。近3年来,利用双语法庭审理案件116件,打通了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


通道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进行介绍,遇到邻里、家事纠纷时,双语法官不是就案办案,而是通过运用侗语、汉语主持庭审和调解,和当事人通过母语进行沟通、交流、讲解,从情、理、法对他们进行安慰,直至双方领悟、接受调处结果。


就这样,“双语法庭”通过利用双语法官的双重优势方便了案件当事人诉讼,加深与当事人之间的感情交流,极大提高案件调解率、服判息诉率,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此外,通道法院还创建了鼓楼法律讲习所,选取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在鼓楼里用侗语进行以案说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近3年来,法院共举办鼓楼法律讲习所13期,向侗族群众发放资料2000余份。


“把实事求是的‘转兵精神’运用到工作中去,就是通道法院不断前行的力量源泉。”党组书记、院长朱湘辉说,“红色资源是鲜活的历史,是通道这块热土上宝贵的精神财富,同时也是通道法院坚定信念、敢于斗争、勤廉守正、积极向上的精神源泉。我们将继续把红色基因融入法院工作之中,让通道法院作为‘红色法院’的底蕴更浓更厚。”


媒体链接:https://epaper.voc.com.cn/fzzb/html/2021-07/01/content_1527176.htm?div=-1

 

 

 
来源:通道法院
责任编辑:陆群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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