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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法治湖南:通道法院:深挖红色基因实现法院工作“大转兵”
作者:陆群亮  发布时间:2021-06-29 12:09:00 打印 字号: |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阮占江 通讯员 刘琪 刘沁

怀化市通道县,溪边河上随处可见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风雨桥。80多年前,从风雨桥上走过的红军,如同处在疾风骤雨中,面临着生死抉择。在经历千难万险后,中央红军来到了通道。“通道转兵”的这一“转”,不仅为危在旦夕的红军找到了“通道”,更转出了挽救中国革命的大空间,为遵义会议的胜利召开,创造了关键性的前提条件,成为了实现伟大转折的开端。

近年来,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深入挖掘“通道转兵”红色基因,凭着吃得苦、霸得蛮、耐得烦的劲头争先创优,荣获了9项国家级荣誉和7项省级荣誉,实现了法院工作的“大转兵”。

“巡回法庭”零距离

6月8日,通道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不过庭审地点不是在法庭里,而是在当事人所住的侗寨吊脚楼里。原来,这是该院为了方便残疾当事人,特地驱车70公里山路,把法庭搬到了被告家中。

钻过吊脚楼的木隔板,爬上木梯进入堂屋,几张桌子、几把椅子,审判员、书记员、原告、被告及委托代理人各就各位,组成了一个简易的巡回法庭。国徽高高悬挂在木隔板上,给屋内增添了几分威严。

原告龙某某与被告杨某某系经自由恋爱后登记结婚,婚后没有生育小孩,便领养了一个女儿。但是一次意外,龙某某与丈夫杨某某在山上挖炭窑时突发塌方,丈夫杨某某的脊椎被压断造成下半身瘫痪,只能依靠双手或轮椅小范围内活动,常年居家,不能外出。此后,两人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夫妻关系产生隔阂。龙某某便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杨某某离婚。

“了解到当事人瘫痪在家出行不便,无法外出,法院当即决定采用巡回法庭的方式上门开庭。”受理该案件后,承办法官对原、被告分别进行了调解谈话,有效地安抚了原、被告双方的激动情绪。承办法官考虑到被告的身体实际情况,并且双方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仍有和好的希望,遂判决不准离婚,挽救这个特殊的家庭。

为方便少数民族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通道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工作,法官走出机关,变被动受案为主动服务,变坐堂办案为上门办案,实现最大限度的便民。近三年来,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巡回审判135件,邀请执法监督员监督执法42人次。

“双语法庭”接地气 

“在侗族聚居区,不说侗语老百姓觉得你不亲切。”通道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吴川义说,他不仅是民事审判庭副庭长,也是一名“双语法官”。“使用侗语交流能增加亲和力更接地气,也更能拉近群众与法院的距离。”

“双语法官”不是就案办案,而是通过运用侗语、汉语主持庭审和调解,和当事人通过“母语”进行沟通、交流、讲解,并站在朋友角度倾听他们的委屈与不满,从情、理、法对他们进行安慰,直至双方领悟、接受调处结果。同时,“双语法庭”通过利用“双语法官”“双重优势”方便了案件当事人诉讼,加深与当事人之间的感情交流,极大提高案件调解率、服判息诉率,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针对通道侗族人口占78.3%的情况,依托3个基层人民法庭,通道法院建立3个“双语法官”培训基地,培养“双语法官”(侗语+汉语),注重对干警进行侗语和侗族风俗习惯的培训。积极开展“双语法庭”,将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到侗族村寨。近三年来,利用双语法庭审理案件116件,打通了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

 

“红色资源是鲜活的历史,是通道这块热土上宝贵的精神财富,同时也是通道法院坚定信念、敢于斗争、勤廉守正、积极向上的精神源泉。”通道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湘辉告诉记者,把红色基因融入到法院工作中,并充分发挥司法保障作用,反哺全县红色文化传承、保护和发展,既擦亮了通道转兵这块名片的底色,也让通道法院作为“红色法院”的底蕴更浓更厚。


 

 
来源:通道法院
责任编辑:陆群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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