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道县法院执行局法官将最后一笔赔偿款亲手送到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案件的被害人家属中。至此,经过执行局法官多渠道寻找被执行人,通过耐心细致的沟通,历时4年的追索,曾轰动全县的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终于圆满执结。
2008年12月24日16时许,17周岁的粟某约同学李某等人一起去隔壁村找粟某的女朋友玩耍,途中粟某听说其李某被吴某等人殴打了,刚好路上碰到吴某等人,双方便开始殴打,殴打过程中,粟某抽出藏在左手衣袖内的水果刀,右手反握水果刀朝吴某的后背腰部猛捅刺一刀,抽出刀后因为害怕,立即退出殴打人群逃离现场,吴某被刀刺破右侧胸腔导致当场死亡。2010年2月25日,粟某投案,被通道县人民法院判决十年有期徒刑并赔偿被害人吴某经济损失8万7千多元,因粟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诉讼时已满十八周岁,但是没有经济能力,故判决粟某的父母(吴某某和李某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被害人李某的父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向通道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被执行人吴某某和李某某没有履行赔偿义务,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因文化水平不高,对于儿子既要服刑又要赔偿经济损失的判决难以接受,执行抵触情绪很大,并宣扬自己不履行,法院也无奈,之后便外出销声匿迹,下落不明,执行一时陷入难境。但执行法官并没有放弃,几年来,定期寻找被执行人下落,下乡走访,并查询可供执行的财产。功夫不负有心人,2014年清明节期间,承办法官的“蹲守”策略终于略见成效,总算找到了回来扫墓的被执行人。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耐心沟通,以情动之,以法信之,此事已时隔几年,但执行法官仍然没有放弃,被执行人被执行法官们这样的坚持,这般的耐心,这份为人办实事的工作态度所感动。几天后,被执行人将赔偿款如数交至法院,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了解到已经进入农忙时期,且申请执行人住地偏远,出行不便,执行法官将执行赔偿款亲手递交给了申请执行人。